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3〕10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试点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做好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及资格复核培训工作,结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资格初审与日常管理,切实提高考评员的业务素质与技术水平,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提高。
二、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认证培训的,请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省直管试点县、市可由所在省辖市统一办理):
1. 填写《2013年度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计划表》(附件1),并将此表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我中心;请在培训班举办前40天与我中心协商具体培训时间及方式,同时将《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表/审核表》(附件2)和举办培训班的正式文件通知一并报我中心。
2.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须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登记表》(附件3,粘贴照片,单位盖章,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身份证、技术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此表信息由申报单位确认后汇总填入《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留存。
参加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须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证卡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资格复核的,由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省直单位由省中心负责),并按以下要求与流程实施: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复核,由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有效期内从未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考评员,不列入资格复核范围。
2.申请资格复核的考评员,须对近三年参加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复核申请书》(附件5),由所在单位推荐,经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盖章后,报我中心。
3.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培训/复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在复核培训举办前40天将《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复核培训申请/审核表》(附件6)和举办复核培训班的正式文件通知一并报我中心。
4.资格复核采取讲座、交流、观摩等形式,并进行闭卷考试,考评结合,对复核合格的人员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证卡。原证卡自动作废,由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中销毁。
四、经过考评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合格和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卡。(上述需要制作证卡人员均须提交2寸蓝底或白底照片一张)。
联系人:马伟 0371—69306150
孙浩 0371--69306151
附件:
1. 2013年度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计划表.doc
2.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表/审核表.doc
4.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培训/复核名单汇总表.doc
6.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复核培训申请/审核表.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以上6种表格可从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njglobalkids.com质量督导栏目中下载